清算鑒證業務約定書
甲方(委托方):
甲方稅務登記號:
乙方(受托方):
乙方稅務師事務所執業證編號:
茲有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土地增值稅清算涉稅鑒證業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
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約定:
一、委托事項
(一)項目名稱:
(二)具體內容及要求:
(三)完成時間:
二、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一)甲方的責任
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有關規定,甲方有責任保證會計資料及納稅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2. 按照現行稅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依法履行納稅義務是甲方的責任。這種責任還應當包括:(1)建立、完善并有效實施與會計核算、納稅申報相關的內部控制。(2)符合會計準則及有關規定。(3)嚴格按照稅收規定進行納稅調整。
3. 甲方不得授意乙方人員實施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
4. 基于重要性原則、截止性測試的性質和審核過程中的其他固有限制,以及甲方內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經乙方審核后仍然可能存在未被發現的風險,乙方出具的鑒證報告不能因此減輕甲方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
(二)甲方的義務
1. 按照乙方要求,及時提供完成委托事項所需的會計資料、納稅資料和其他有關資料,并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2. 確保乙方不受限制地接觸任何與委托事項有關的記錄、文件和所需的其他信息,并答復乙方工作人員對有關事項的詢問。
3. 委托人為乙方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協助,主要事項將由乙方于外勤工作開始前提供清單。
4. 委托人按本約定書的約定及時足額支付委托業務費用以及其他相關費用。未按規定時間支付委托費用的,應按約定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