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委成立大會工作程序
一、籌備階段的工作及其程序
團代表大會,是團的地方和基層組織的最高領導機關。也是團員通過自已選舉產生的代表參與團內事務,行使民主權利,討論決定團內重大問題的重要會議。大會的籌備工作,在同級黨委和上級團委的指導幫助下,由召集團代表大會的團的委員會具體負責。主要應做好下述幾個方面的工作。
(1)召開籌備小組工作會議,討論提交有關籌備團代表大會的事宜。由工作小組討論籌備工作有關事宜并明確分工及其他相關事項。
(2)明確團代表大會的籌備工作職能
團代表大會的籌備工作機構具體負責實施團代會的各項準備工作,籌備工作一般設有下列幾項工作職能:
1)會務:負責擬定會議預算、向同級黨委(黨組織)申報經費,聯系大會會場,辦理其他有關會務上工作。
2)文件:負責起草團代會工作報告、領導講話和其他主要文件、簡報。
3)組織:負責制定團代會代表和新一屆團的委員會組成方案、選舉產生辦法;指導所屬團組織做好代表選舉和下屆團的委員會候選人醞釀提名工作;制定團代會和團的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選舉辦法;組織團代會和團的委員會第一次會議的選舉。
(3)下發關于團代表大會代表選舉工作的通知
通知的內容為:
1)召開團代表大會的時間、地點;
2)團代表大會代表的名額,構成的指導性比例,代表名額分配的原則和分配方案,代表候選人條件,提名程序,代表選舉辦法,代表選舉的時間要求等;
(4)醞釀推薦和選舉出席團代表大會代表
下發關于團代表大會代表選舉工作的通知后,各選舉單位要按照分配的代表名額自下而上推薦,提出代表候選人初步人選;要召開選舉單位團的委員會會議(或相應會議),按多于分配名額20%的數額確定代表候選人預備名單;經同級黨委審核并上報上級團委協商同意后,由選舉單位召開團代表大會或團代表會議選舉。
(5)指導所屬團組織做好選舉代表的有關工作
1)指導所屬團組織按分配的代表名額,構成的指導性比例,提名程序、代表條件,醞釀推薦代表候選人;
2)指導所屬團組織對代表候選人進行了解和考察,確定候選人初步名單;
3)指導所屬團組織開好選舉代表的團代表大會或團的代表會議。
4)指導所屬團組織填報團代表大會代表登記表。
(6)編制代表名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