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稅鑒證業務約定書
備案編號:稅字(20 )號
甲方(委托方):
甲方稅務登記號:
乙方(受托方):
乙方稅務師事務所執業證編號:
茲有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涉稅鑒證業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約定:
一、委托事項
(二)委托目的:
(一)委托業務:
二、甲方責任與義務
(一)甲方責任
1.根據國家現行會計、稅收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甲方有責任保證會計資料及納稅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并承擔因資料不真實、不合法、不完整而造成不良后果的相應責任。
2.按照現行稅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依法履行納稅義務是甲方的責任。這種責任還應當包括:(1)建立、完善并有效實施與會計核算、納稅申報相關的內部控制。(2)符合會計準則及其有關規定。(3)按照稅收規定進行納稅調整。
(二)甲方義務
1.及時為乙方的涉稅鑒證或涉稅服務工作提供其所要求的全部會計資料、納稅資料和其他有關資料(在年月日之前提供所需的全部資料),并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2. 甲方確保乙方不受限制的接觸任何與本次工作有關的記錄、文件和所需的其他信息,不得授意乙方人員實施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
3.甲方管理層對其作出的與委托業務有關的聲明予以書面確認。
4.正確使用業務報告,乙方為甲方提供的報告,除本約定書約定的情形外,未經乙方許可,甲方不得提供第三方。由于使用不當所造成的后果,與乙方無關。
5.按本約定書的約定及時支付委托業務費用以及其他相關費用。
三、乙方責任和義務
(一)乙方責任
1.乙方應嚴格按照現行稅收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及注冊稅務師執業準則有關規定,恪守獨立、客觀、公正原則,對甲方提供的納稅資料進行鑒證、審核、分析,并發表專業意見。
2.乙方應當制定合理計劃和實施能夠獲取充分、適當證據的審核程序,為甲方的委托事項提供合理保證或建議。乙方有責任就業務服務成果向甲方解釋,并在業務報告中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