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員代表大會工作流程
一、會議籌備階段
第一步:會議申報審批
團委擬定召開團代會主要議題、召開日期的報告及大會籌備委員會建議名單、新一屆團委會委員建議名單等報同級黨組織和上級團委審批。(此項工作應在會議召開前2~1個月內完成)
第二步:成立團員代表大會籌備工作領導小組
申請召開會議經批準后,即可開始籌備工作。首先成立籌備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具體籌備工作,主要是:
①起草大會有關文件,高質量的完成文件的校對、分發(大會議程、大會籌備情況的報告、開幕詞、上級領導講話、上屆團委工作報告、團費收繳使用情況的報告、代表資格審查報告、大會選舉辦法、大會決議、閉幕詞)。
②提出委員候選人建議名單和候選人的基本情況介紹。
③提出大會主席團、大會總監票人、監票人建議名單。
④培訓總監票人、監票人。
⑤印制選票及代表證等會議所需用品。
⑥布置會場。
⑦組織好代表簽到和會場服務。
第三步:
1、成立代表資格審查小組
在選舉代表之前,團委要成立代表資格審查小組。成員一般由團委組織委員及部分團干部組成,其主要任務是:審查各支部提出的代表候選人名單,審查代表的產生程序和資格;并寫出代表資格審查報告,負責向代表大會預備會議報告。
2、成立團費審查小組
在團代會召開之前,團委要成立團費審查小組。成員一般由團委委員和部分團員代表組成。其主要任務是:對團費的收繳、使用情況進行審查;并寫出團費收繳、使用、管理情況的審查報告,負責向代表大會預備會議報告。
3、下發召開團員代表大會的通知
召開團員代表大會的請示經上級團委批復后,團委應立即向本單位所屬團組織發出召開團員代表大會的通知。主要內容有:
①大會召開的時間;
②大會的主要任務;